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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制驗窗計劃

強制驗窗計劃
在香港,樓宇失修是存在已久的問題。舊樓欠缺妥善維修保養,會對居民甚至普羅大眾構成威脅。有見及此,強制驗窗計劃及強制驗樓計劃已於 2012年6月30日開始全面實施,切實處理香港樓宇失修的問題。
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(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除外)的業主,如接獲屋宇署的強制驗窗通知書(驗窗令),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,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。如需進行訂明修葺,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,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所需的訂明修葺。